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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障,破除旅游发展障碍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 | 作者:史瑞应 | 发布时间: 2021-03-25 | 83 次浏览 | 分享到:

1. 强化金融保障

旅游产业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季节波动性大的特点,要构建黄河旅游文化带并促进其发展,首先要解决“钱袋子”的发展障碍。应以旅游金融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旅游资产证券化,完善旅游投融资体系。

在推动旅游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应着力做好政府的角色定位。要在旅游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去行政色彩,各级政府做好服务和公共管理工作,不再作为招商引资的主体出现,只有如此才能使企业或资源经营主体自主决策。为防止对黄河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和过度开发,政府应该对旅游资产证券化后的开发设置一定的门槛,对从事景区开发企业的专业化水准、资金实力、经营理念、从业经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等进行资质审核。要注意在开发思路上加以引导,注重旅游资产开发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景区规划和开发要求上加以明确,在关键环节上加以监控,使投资者在获取合理回报的同时,不让黄河旅游资源无谓地受到破坏。

在完善旅游投融资体系的过程中,应引导各级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加大旅游产业投入,尤其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产业。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组建专业化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企业,向民间资本开放服务业、酒店业等领域,切实保障其经营管理权益。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各种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基金为创新创业型中小旅游企业提供股权融资、门票质押、旅游资产证券化等服务。

2. 落实土地供应

黄河流域面积虽广,但流域内旅游业发展用地问题依然存在,黄河沿线的大量田地、林地、生态保护用地均不适合大规模旅游开发。黄河沿线的城市群发展迅速,很多城市的发展规划中已无过多闲置用地可供大规模旅游开发,因此落实旅游业发展用地供给,是对黄河流域旅游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时充分做好与旅游发展规划的衔接,及时安排新增旅游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在符合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使用黄河沿线荒山、荒地、荒滩开发旅游项目。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乡村振兴与“三权分置”带来的土地红利,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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