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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馥郁: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
来源:黄河报 | 作者:牛建强 | 发布时间: 2018-06-10 | 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唐“安史之乱”后,叛军大举南下,河南、河北、山西、陕西等地迅速沦陷。进入五代时期,战乱更是不断,自然灾害也愈加严重。在战争的蹂躏下,人口大量减少,耕牛大量被杀,土地荒废,水利设施遭破坏,北方农业再次进入萧条期,经济重心逐渐南移。宋代,统治者征流亡者开垦荒地。太宗时,在河北地区修筑陂塘,并兴修堤堰。人们设置斗门,引水灌溉,种植水稻,获得丰收。占城稻也由南方推广到北方。金时,南阳水田亩产高达5石。在北宋的墓葬中,发现成组的铁制农具,有犁、耧、耙、锄、镰等。当时,人们还很注意积肥,根据不同的土壤进行施肥。禾谱、农器谱、农书、蚕书等总结农业生产知识的专著纷纷出现,反映了农业生产的进步。魏晋至宋这一时期,黄河流域的农业虽遭遇波折,但未曾中断。

元明清时期,黄河流域的农耕水平整体进入到平稳期。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较之前有所提高。首先,适应多种农田和作物的农具均已配套,并基本定型。元代王祯的《农书》记载的农具多达100多种,比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农具多70余种。收割工具除传统的镰刀之外,又出现了推镰、麦钐、麦笼等十多种。这些新出现的农具,有利于劳动效率的提高。其次,精耕细作的技术在明清时期得到了全面普及和快速发展。根据王祯《农书》中记载可知,绿肥、复种、轮作在黄河流域普遍得到推广,间混套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广泛实行了以冬麦为中心的两年三熟制和一年两熟制。清人刘贵阳在《说经残稿》中记述了黄河以北因地势高低而采用不同的两年三熟情况:高地两年三收,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等;低地两年三收,也如高地,只是大秋种䅟子。这一时期,区田法也得到广泛推广,清代田道人在《多稼集》中对区田法做了详细记述:区田空行种行,隔区种区。以所种之空行,春种二麦、菜花、蚕豆,夏种豆、黍,所剩之区,一区种稻,一区犹空。此长彼生,彼长此收,各无妨碍,田既有半年休养之暇,农亦无一时忙迫之工。直隶通州在官舍隙地试用了区田法,一亩所收,5倍于常田。山东聊城农人采用区田法,一亩收获,比常田多20斛。此外,由于高产作物的引进,特别是玉米、甘薯等美洲旱地高产作物的引进并在黄河流域的广泛种植,不仅丰富了我国的粮食作物品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人口迅速增加而出现的粮荒问题。

黄河流域农耕文明的特点

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光辉绚烂,特色鲜明。

首先,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有着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农业伦理。在文明初期,华夏人民的生存就较多依赖自然,农业的产生与适宜的气候、充足的水源、肥沃的土地息息相关。在后来的农业发展中,逐渐形成了注重天时,阴阳相宜,四时各有其务,十二月各有其宜,把握农时而耕作的自然观,使得乡民循序渐进,脚踏实地,耕耘树艺。可谓天时不祥则生水旱,地道不宜则民有饥馑,农业生产对自然的依赖,使百姓敬畏自然。人们淹烧草木,将生活中的废弃物沤肥,则体现了对自然的利用。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体现了天时、地脉、物性的自然协调,体现了 “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的农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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