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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 作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1-12-29 | 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山西省位于黄河中游,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省份,是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承载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黄河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黄河流域非遗资源分布广泛、品类多样,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历史起源早、传承链条完整著称,涉及中华人文始祖、根祖文化、农耕文化、民族交融文化、晋商文化等重要文化形态,兼具民族性与地域性,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加强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对于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文化品牌,全方位推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范围分为主体区和辐射区,其中主体区包括太原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长治市、运城市和晋城市,辐射区包括大同市和阳泉市。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

一、 规划背景

(一)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现状

一是政策法规较为完备。颁布实施《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办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涉及省级非遗专项资金管理、传统工艺振兴、传承人培训等方面的规范文件。

二是保护传承较为有力。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系统性保护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

三是保障条件较为充分。全省各级非遗保护机构基本完备,各县区均已配备从事非遗保护的专兼职人员。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各级政府、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设立一批非遗综合展示馆、综合传习中心、传习所(点)等非遗保护利用设施。

四是社会氛围较为浓厚。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影响力逐步扩大。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融入百姓生活。

(二)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存在问题

一是对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认识不到位,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政策法规体系尚需完善,非遗记录建档和利用工作亟需加强,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效能有待提升。

二是非遗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不够,一些项目生命力不强,缺乏顶层设计,传承人素养亟待提高,保护传承措施有待完善,传播力度有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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