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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 | 作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1-12-29 | 3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展望到2050年,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体系全面建成,山西黄河流域非遗成为黄河文化有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1.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调查和记录

(1)积极开展黄河流域非遗调查工作。坚持案头工作与田野调查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线索收集、文字记录、采访记录,对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准确、全面调查,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情况、传承脉络、保护措施和存续状况,完善非遗档案建设,建立数字化平台,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专栏1  开展山西黄河流域非遗调查工作

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调查内容:项目名称、编号、类别、实践方式和特征、流布区域、传承脉络、文化价值及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当前存续状况和下一步保护措施。

非遗资源的调查内容:资源名称、类别、简介等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当前的存续状况。

每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非遗资源不少于10张有代表性的近期图片。图片应表现该项目现状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该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作用、传承过程、相关实物(工具、制品、作品等)及文化场所。

调查工作报告:包括调查工作总结概况、基本做法、资源现状、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和保护工作计划等。


(2)统筹推进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实施全面记录,对传承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传承面临困难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优先进行记录。逐步实施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记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社团等参与记录,不断提高非遗记录水平。妥善保存记录数据,加强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

(3)全面提升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水平。完善档案制度,修改和完善非遗档案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相关实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建立山西黄河流域非遗数据库,加强资源整合,推动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非遗数据信息库,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

2.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

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实施分类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制度,研究推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

(1)实施民间文学和民俗保护工程。挖掘阐释女娲补天、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上古神话和尧、舜、禹的传说等民间文学类项目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运用到影视剧、雕塑、绘画、动漫、游戏等的制作、创作中。举办民间故事讲述比赛、故事会。发挥村规民约和节庆、仪式等对弘扬道德价值、培养良好民风、服务社区乡村治理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举办庙会、民间节庆等民俗活动。将介休寒食清明习俗、社火、河曲河灯会、关公信俗等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流域非遗打造成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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