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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崇拜:黄河流域的民间信仰
来源:黄河报 | 作者:牛建强 郭朝洋 | 发布时间: 2025-02-06 | 7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另外还有行为巫术,指在民间自发进行的没有巫觋参与的巫术行为。在阴雨连绵、酿成水灾的时候,在黄河中下游的许多地方会挂上“扫晴娘”“扫晴媳妇”的剪纸,有的地方则让寡妇在院里栽下敲打衣服的木棒。遍及黄河流域的祈雨求晴的行为,多属行为巫术的范畴。

2.禁忌

禁忌是中国神灵信仰的折射,用于维护神灵的尊严,是一种规诫。有人说,迷信越多,禁忌越多。这话很有道理。禁忌是一种无形的绳索,约束着人们的一言一行。禁忌的覆盖面很广,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神灵祭祀、农事商业等等,都有各自的禁忌。

在黄河流域,春节期间的禁忌最多。如,河南农历正月的头七天禁止杀生。河北磁县,农历正月初十那天男女皆不劳作,叫“十不动”。河北临西县有“七不走、八不挪、九走死婆婆,拐弯老天破” 的俗谚。其他地方也有不少奇特的禁忌。如山东认为甲子年是灾星占位,大忌。陕西山阳县探病忌送挂面。蒙古族办喜事用红色和黄色,办丧事用黑色,日出前和日落后不往外借东西等。还有行业忌。黄河船工忌说破、住、翻等字眼。商店忌坐在柜台上,忌敲账桌、摔算盘和账簿。油漆匠忌说 “干了”,要说“离手了”等。《中国民间禁忌》中提到的河南鹿邑县流行的《经商十八祭》》等,记录了传统的文化心理。

古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低下,决定了人们只能用原始的手段对付大自然的挑战。巫术之类的作用,是为困境中的人们提供超自然的避难所,使之在精神上得到某种安慰。但是,对它的笃信也就相应地捆绑了人们探求真正因果关系的能力。这是我们应该清醒认识的。

黄河流域民间信仰的特征

中国民间信仰,从根本上说都带有宗教性。但它不同于佛教、道教等,只是偶尔用作把控民众的工具。形形色色的神灵崇拜行为,植根于民间,显现出民间特色,表现出不同于正统宗教的特点。

结合前面提到的民间信仰类型,黄河流域的民间信仰特征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自发性。黄河流域作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从先民感官直接感受到的自然力、自然现象等成为最初的自然崇拜,到现在一直延续下来的人神信仰等,都是人们相信“万物有灵,万灵有神”而自发生成的信仰活动。因为这样可以满足人们的某种心灵需求,或者现实需要。前面提到的财神信仰,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但渴望发财致富、过上富足生活的愿望却是一致的。

2.集体性。不管是早期的伏羲女娲信仰,还是后来出现的信仰,从一开始就不是个体行为,而是群体性的。上面提到的祭祀孔子以及定期举行的庙会活动,皆是群体行为。具有共同信仰的人们集合在一起,形成了信仰共同体。他们在固定的时间、地点去祭祀信奉的神灵,并许下愿望,从而达到神与人、人与人交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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